“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一场贩卖毒品罪的案件庭审正式开庭。
为进一步树立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2024年1月29日,德安县司法局组织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县人民法院旁听邵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庭审,“法司”携手为矫正对象们上了一堂毒品预防教育课。
庭审现场井然有序,各个环节依次展开,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引导控辩双方就指控罪名、犯罪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流程。整个庭审氛围庄严肃穆,程序严谨有序,庭审公开透明。庭审活动现场秩序井然,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们严格遵守庭审纪律,聚精会神地聆听了整个案件审理过程,直观地感受到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权威。
庭审结束后,德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简正波对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们进行了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告诫大家要珍惜矫正机会,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法治观念,积极履行社区矫正义务,认真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切勿以身试法再次违法犯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工作人员随即与社区矫正对象交流听审后的感受,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人员表示,通过这次旁听庭审活动,再次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庭的公正与威严,同时也对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在今后的矫正过程中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珍惜机会,认真悔过。
身边真实案例是最好的“活教材”,庭审活动是最佳的“教育课”。本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不仅上紧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这根“弦”,更让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有利于增强其身份意识和守法意识。
近年来,德安县司法局持续探索“矫”行与“正”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积极发挥教育矫正的力量,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真正达到“组织活动一次、警示教育一片”的预期效果。下一步,德安县司法局将继续探索教育矫治新方式新方法,不断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德安县委宣传部 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