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不仅是衡量一个干部工作成效的标尺,更是引领我们前行的方向灯。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我们要深刻领会政绩观对于指导日常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始终牢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素养和业务能力,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一是以民为本,顺民心、合民意。“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这句话深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作为基层公务员,我们的工作就是要顺应民心、符合民意,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积极深入社区、村落,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他们的诉求,了解他们的需求,确保我们的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们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措施,让农村环境焕然一新,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这样的工作成果,正是“民之所好好之”的生动体现。
二是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干部,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心、用情、用力去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无论是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我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确保我们的工作能够真正造福于民。
三是摒弃“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工作中,我们要坚决摒弃为了树立个人形象而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样的工程不仅不能真正造福于民,反而会浪费宝贵的公共资源,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确保我们的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受益。我们还要加强项目监管和资金使用管理,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真正发挥效益。
古冶区古冶街道 阚丹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