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时节,来到位于宝鸡市千阳县的千湖国家湿地公园,只见有“东方宝石”“鸟中国宝”之称的朱鹮,时而在天空飞翔,时而在湖滨嬉戏,山水鸟相互映衬,宛如一幅醉人的生态画卷。
“国家级千湖湿地自2014年首次野化放飞朱鹮以来,经过10年的跟踪监测,现在能经常监测到的朱鹮数量已超过50只。”千湖湿地公园的工作人员介绍说,除朱鹮外,黑鹳、大鸨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秦岭细鳞鲑、水獭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等的身影时时显现。
良好的自然资源为水禽栖息提供了丰富的食物资源,每年冬季在此栖息的有雁、鸭、鹭等多种鸟类达 10 万只。目前,千湖湿地已为百余种湿地植物、近200种陆生脊椎动物提供庇护,成为西部地区各种候鸟理想的越冬地和内陆迁徙通道上的重要驿站。
鸟类是环境质量的“生态试纸”,生物多样性是良好生态环境的最有力佐证。近年来,千阳县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绿色生态成为千阳最亮丽的底色,生态文明绘就出人鸟和谐的生态妙景。
树牢“两山”理念,构建生态优先的制度体系
千阳县位于陕西省西部,宝鸡市北部,地处渭北旱塬丘陵沟壑区,是先秦文化和儒家文化发祥地之一、古丝绸之路重要驿站。全县辖7个镇65个行政村3个社区,土地总面积996.46平方公里,总人口13.4万人,面积和人口均占全国万分之一。森林面积5.98万公倾,森林覆盖率59.9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居关中县区前十位,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示范县、中国白杨之乡、中国矮砧苹果之乡、陕西省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35项中省荣誉称号。
近年来,千阳县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生态立县战略部署不动摇,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建材、新材料等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奶山羊、苹果、新能塬等绿色生态产业,实施千河水生态治理、国家储备林建设等绿色环保项目,逐步构建健全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中,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六名县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格局。
为确保创建有标准、推进有方向、落实有目标,邀请省市部门领导和专家多次实地调研,编制实施《千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现场解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专题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为重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严格执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全力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狠抓质量提升,打造山青水秀的环境体系
青山秀水是一个地方生态系统的“晴雨表”和“环评师”。千阳县在奋力打造山青水秀的环境体系,狠抓质量提升过程中,聚焦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强举措、勤监管、严执法,扎实做好大气、水源、土壤污染防治,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在治污降霾保蓝天行动中,严格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举措,累计拆除燃煤锅炉306台,淘汰老旧机动车688辆,安装油烟净化器324台,取缔烧烤摊点26处,整治“散乱污”企业37户,全县9户陶瓷企业完成工业窑炉治理、煤改气工作。2021至2023年,全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综合指数位居关中64个县区前十名。
控源提标净水源,是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中之重。近三年来,千阳县严把项目准入关,先后否决存在水污染隐患企业30余户落户千阳。投资3000万元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A级标准。冯家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及5个镇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水源完成整治。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54%,位居省市前列,农村三污治理“335”模式,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强化治理严管控,减药清废守净土。近年来,千阳县全力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农用地分类管控,深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深度融合,荣获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县”。推广应用有机肥加工、沼气利用,还田施肥等措施,综合利用率达95.3%,设施配套率达100%,指标均高于省市标准。全县12户重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全部达标。
践行公正执法,推动网格监管的执法体系
在推动网格监管的执法工作中,千阳县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将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扎实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中,千阳县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持续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大气监督帮扶交叉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专项检查、“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检查,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环境安全,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无证禁排。
常态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提升群众知晓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群众举报、12345政府热线转交及群众来访等形式积极发现环境违法线索,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答复处理情况。群众投诉查处率达到100%,全面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推进生态振兴,探索绿色文明的治理体系
在绿色文明的治理体系建设中,千阳县坚持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一体化推进,不断提升生态振兴工作水平,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打造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农村“三污”治理“335”模式提质扩面,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垃圾治理率达到96%、污水处理率达到56%,创建美丽乡村示范镇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7个、“美丽庭院”示范户500户。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改造12488户,全县农村地区散煤用户全部清零。
大力实施生态农村发展工程,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探索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在南寨镇三合村、张家塬镇柳家塬村、草碧镇白村寺村建设废旧农膜回收站3个,与宝鸡市新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签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合同。
在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改造行动中,实施村容村貌改善行动。整合教体、人社、交通、水利、文化、卫健、民政等行业部门农村公益岗位和管护经费,建立了“1+N”村级公用设施管理体系。全县7个镇均成立公用设施管理所,65个村均成立村级公用设施管理站,选聘344名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着力改善村容村貌。
下一步,千阳县将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突出抓好污染治理、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探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统筹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奋力建设绿色新千阳。